在2010年的來臨,關於健康的一些規定也開始實施,這些規定都與我們息息相關,其中一項就是健保對住院給付的改變,以前台灣的健保規定,住院費用讓醫院實報實銷,但從今年一月起開始採定額給付,即不管病患住院幾天,健保都給予一樣的給付。
令人擔憂的是,如此一來醫院會不會開始「挑病人」,危險性較高、併發症機率較高的患者將有可能變成人球,而也有可能在尚未能出院的情況下,被逼出院呢?這也是我們一般民眾所擔憂的。
不過健保局說,為了解除大家的疑慮,特別訂出七項不適當出院原則,若有醫院違反這些原則,將對醫院進行處分,這七項原則分別是出院前24小時內生命徵象不穩定、尚有併發症(complication)未獲妥善控制、傷口有嚴重感染、血腫或出血現象,但屬輕微感染、血腫或出血,可以在門診持續治療者除外、排尿困難或留置導尿管情況仍不穩定者(洗腎之病患除外)、使用靜脈點滴、手術傷口引流管未拔除者;但特殊引流管經醫師認定引流液量及顏色正常,可出院療養、門診追蹤處理者除外、非因醫療需要之轉院、其他經醫療專業認定仍有必要住院治療者。
若你認為你遭受到醫院的不公平待遇,要求出院或轉院時,你可以撥打0800030598向健保局申訴。
資料來源:健保局
新聞...
7種病人 醫院不准趕出院
自由
健保局自今年一月起,對健保住院實施台灣版的DRGs(住院關聯診斷制度),改採「包裹」給付,即不管病患住院幾天,健保都給予一樣的給付。為免醫院要求病患提前出院,健保局昨日公佈七項不適當出院原則,卻被批評毫無意義。
不管住多久 都給同樣給付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表示,DRGs將疾病依年齡、性別及有無合併症等分類,採定額給付,不再讓醫院實報實銷;台灣版DRGs共有一千零六十七項,今年一月先實施其中一百五十五項,約占住院總費用十七%,預計影響五十萬人。
蔡淑鈴指出,外界擔心DRGs會讓病患成為人球,健保局因此訂出七項不適當出院原則,包括出院前二十四小時內生命徵象不穩定、尚有併發症未獲妥善控制、傷口有嚴重感染、血腫或出血現象,但屬輕微感染等。
不過,蔡淑鈴強調,這七項最後還是要由醫師來做專業認定,病患若有疑慮或覺得被不公平對待,可打○八○○○三○五九八向健保局申訴,若經查證屬實,除該項住院給付不予給付外,同時可能還會遭違規記點處分,違規記滿三點,即可予以停約一個月處分。
督保盟促公布給付內容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批評,這七項指標有跟沒有一樣,過去即使沒有實施DRGs,醫院在這七項狀況下,也不應讓病患出院。健保局應公告的是,DRGs一百五十五項的給付內容是什麼、住院天數是多少天,對民眾才有意義。
蔡淑鈴回應說,一百五十五項支付內容有些很複雜,民眾不太容易看得懂,反而容易引起誤解,還有些病患會拿著一一跟醫師比對,反而破壞醫病關係,並不是很好的做法。

健保署說法很好聽.事實不是的.重症的病人經常被趕出院.到處流浪成人球.官員坐在辦公室看醫療問題.病人及家屬蠟燭3頭燒.民怨大.
我是基隆人,我想請問,我是仰德大道重大傷者的家屬,我弟弟在車禍中受重傷,傷者四肢癱瘓,7/19救護車送到榮總醫院急症室治療,8/1轉到榮總醫院復健病房,醫生要我們準備掛轉診(轉院)動作,我在8月初有去情人湖醫院掛診帶病歷摘要,醫生說要看病人才可評估可否住院,我回傷者無法親自來,只能坐救護車來,長途來回也怕傷者體力不支,8/18掛基隆署立醫院等通知轉院,如今8/24來問還沒輪到我們,現在病人8/28快通知岀院了,我想請問,病人如何是好,被醫院跟健保法規當球踢嗎?
好好的年輕貌美女生自從住院開刀。被醫生開刀開心藏半膜開到腦部缺氜腦中風。氣切搞成全身手腳無法動。還被醫趕。醫生還送我五字金言。這就是人生。
我爸也是重症患者結果也是被趕著出院
我是這個禮拜天、在台中市沙鹿區的光田醫院作嚴重大腿粉碎性骨折的手術!我的主治醫師(周恆正醫師)說:手術後、三個後我腳才能著地、大腿至今也還是很腫大、可(周醫師)卻要我下個禮拜二就得出院! 請問?這樣是算什麼?又是怎樣呢?
我爸自11/6開心臟繞道手術+心臟瓣膜,結果2天後肺感染,持續使用抗生素,雖有好轉,但一直無體力能自主呼叫,只好在12/13號氣切,隔一星期,突然要我們出院?這是在演哪齣,就長照而言,居家護理怎會是最好的呢?我不是專業,而且一旦不上班照顧病人,就沒收入來源,依長照角度,這怎會說對家屬最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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