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的來臨,關於健康的一些規定也開始實施,這些規定都與我們息息相關,其中一項就是健保對住院給付的改變,以前台灣的健保規定,住院費用讓醫院實報實銷,但從今年一月起開始採定額給付,即不管病患住院幾天,健保都給予一樣的給付。

令人擔憂的是,如此一來醫院會不會開始「挑病人」,危險性較高、併發症機率較高的患者將有可能變成人球,而也有可能在尚未能出院的情況下,被逼出院呢?這也是我們一般民眾所擔憂的。

不過健保局說,為了解除大家的疑慮,特別訂出七項不適當出院原則,若有醫院違反這些原則,將對醫院進行處分,這七項原則分別是出院前24小時內生命徵象不穩定尚有併發症(complication)未獲妥善控制傷口有嚴重感染、血腫或出血現象,但屬輕微感染、血腫或出血,可以在門診持續治療者除外排尿困難或留置導尿管情況仍不穩定者(洗腎之病患除外)使用靜脈點滴、手術傷口引流管未拔除者;但特殊引流管經醫師認定引流液量及顏色正常,可出院療養、門診追蹤處理者除外非因醫療需要之轉院其他經醫療專業認定仍有必要住院治療者

若你認為你遭受到醫院的不公平待遇,要求出院或轉院時,你可以撥打0800030598向健保局申訴。

資料來源:健保局

新聞...

7種病人 醫院不准趕出院

自由

健保局自今年一月起,對健保住院實施台灣版的DRGs(住院關聯診斷制度),改採「包裹」給付,即不管病患住院幾天,健保都給予一樣的給付。為免醫院要求病患提前出院,健保局昨日公佈七項不適當出院原則,卻被批評毫無意義。

不管住多久 都給同樣給付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表示,DRGs將疾病依年齡、性別及有無合併症等分類,採定額給付,不再讓醫院實報實銷;台灣版DRGs共有一千零六十七項,今年一月先實施其中一百五十五項,約占住院總費用十七%,預計影響五十萬人。

蔡淑鈴指出,外界擔心DRGs會讓病患成為人球,健保局因此訂出七項不適當出院原則,包括出院前二十四小時內生命徵象不穩定、尚有併發症未獲妥善控制、傷口有嚴重感染、血腫或出血現象,但屬輕微感染等。

不過,蔡淑鈴強調,這七項最後還是要由醫師來做專業認定,病患若有疑慮或覺得被不公平對待,可打○八○○○三○五九八向健保局申訴,若經查證屬實,除該項住院給付不予給付外,同時可能還會遭違規記點處分,違規記滿三點,即可予以停約一個月處分。

督保盟促公布給付內容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批評,這七項指標有跟沒有一樣,過去即使沒有實施DRGs,醫院在這七項狀況下,也不應讓病患出院。健保局應公告的是,DRGs一百五十五項的給付內容是什麼、住院天數是多少天,對民眾才有意義。

蔡淑鈴回應說,一百五十五項支付內容有些很複雜,民眾不太容易看得懂,反而容易引起誤解,還有些病患會拿著一一跟醫師比對,反而破壞醫病關係,並不是很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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